金砖国家,破天荒干了这样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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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你为何不赌?”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我是说,比粟特勤会不会支持你当我们这两百帐回纥人的大阿波?”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云初大醉三天,醒来之后,就看到了大地之子雕塑,那个孩子孤独的趴在荒凉的大地上,以天作被。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先是衣服被撕破,接着就是皮肤,看他将胸口抓的血肉模糊的样子,每一个目睹这一状况的人都觉得,葛萨璐想要把自己的心抓出来。
老羊皮的眼睛是淡蓝色的,不含半点杂质,就是这双如同草蜢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亲近他。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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