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十条后,北京十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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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有经受住考验被人弄死了,你会不会救我?”
“嗷嗷——”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传说中的长安城永远都是光明的,因为太阳就悬挂在天可汗的宫殿之上,月亮则被天可汗的可敦装饰在寝宫中,来自天下最美丽的少女们,在月亮下翩翩起舞,她们的皮肤如同牛奶一般白皙,她们的声音如同夜莺一样动听,她们的双眼就像星辰一般璀璨,每一个见过这双眼睛的人,都会深深地沉迷,不知道饥饿,不知道焦渴,更不知道时光在慢慢流逝,直到化成一堆枯骨……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塞来玛一点都不担心,忙着给小房子里铺设羊皮,云初更是对这一人一狼视若无物,忙着剥鱼皮。
战斗进行了不到一刻钟,更多的府兵从街道的两边出现,且缓缓向街道中段挤压。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哦?”老羊皮听云初说的有新意,又非常的认可云初的厨艺,就坐直了身子道:“你准备怎么做,自己开一家食肆,挤垮那家隋人开的食肆?
好了,这个故事你已经说过无数遍了。”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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