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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我会战死在这里!”何远山用死人的衣衫擦拭着他的铜锤,语气淡漠而平静,跟平日里的聊天没有任何差别。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凡是成为府兵的人,家境大多不差,毕竟,除过战马会有国家提供,其余的比如铠甲,武器都需要自己购置。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没有理会站在最前边的壶正何远山,径直来到云初面前道:“修整龟兹城,而后收重税,就食于敌的策略,就是出自你之口?”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方正哈哈笑道:“你终究是年少啊,去吧,去吧,隔壁的第九折冲府团来自京畿道商州,已经屯驻龟兹四年,你跟他们交好,上了战场,多少有个照应。”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嗷嗷——”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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