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荆斩棘》民谣诗人马頔:甘愿投奔市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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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煮熟的面漂在羊汤上有筷子头粗细,捞进碗里就会变成筷子尖粗细,很方便入口。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老羊皮的家有床,还是两头上翘的胡床,床上堆满了各种皮草跟织物,云初躺上去的时候,宛若陷入了云彩。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目标是哪里?”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云初瞅着不远处的龟兹城真的很眼红,只要抓一些胡人把龟兹城重新修整一下,安上几个门,再把城墙的缺口给堵上,找一些安西军闲散人员负责管理这座城郭,就等于拥有了一只会不断下蛋的金鸡。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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