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到工地搬钢筋,真能“治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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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尽管老羊皮说的话还没有得到云初的印证,这并不妨碍老羊皮是一位见多识广的智者。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一切都是因果相续相,你如此看重为什么呢?”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只需要片刻光阴催熟,沙地里埋着的旱獭皮口袋就会冒出炙热的蒸汽,这些蒸汽是从皮口袋的缝隙里射出来的,整个皮口袋这个时候跟一个弱化版的高压锅区别不大。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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