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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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云初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从陶锅里舀了一勺子野菜汤给她添上,笑道:“结果,那个娃娃咻的一声就变小,钻进了你的肚子,九个月之后就生下了我?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那座叫做长安的城池里的人们,除过饮酒,吃饭,玩乐再无它事,每日从酒醉中醒来,再在沉醉中睡去……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何远山喝了一口浆水,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给云初出了一个非常好的主意。
以前,他们只是观察我,不理睬我,最近很不对头,已经有部族里的武士开始找我的麻烦了。
就在胸骨都若隐若现的时候,葛萨璐痉挛的身体重重的倒在羊皮堆里,再无声息。
街道上的行人不少,其中一个甚至用手摸了摸老羊皮的黑羊皮大氅。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僧人又说:“我一觉睡了十万六千年,还以为世界早就归于平静,没想到还是这般的聒噪,去休,去休,不如睡去。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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