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边境朝稳定再进一步,印度吃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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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到了这个时候,羯斯噶就会立刻出手,殴打那些围殴云初的男子们。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优雅!”老羊皮抚摸一下身上的丝绸长衫,给了云初一个出乎预料之外的答案。
他不是没有想过带着这母女两跟着他万里跋涉回归大唐……很可惜,这是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老兵看样子没有什么辉煌的过往,两只眼睛上糊满了眼屎,腰背佝偻着没有什么英气可言。
塞来玛跟娜哈应该有更好的食物,从今往后,他不用节省了,可以敞开肚皮吃东西。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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