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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低头道:“我以为用一往无前的磅礴之气来描绘唐军更加具体。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云初将双脚浸泡在冰凉的渠水里,笑吟吟的瞅着侯三带来的一群府兵。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峨眉山的猴子会用这种眼睛看着你,再抢夺你的食物,水,以及任何它们想要的东西。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你带我去看看!”何远山没有答应给云初人手,朝远处的刘雄几个人招呼一声,就有几百个穿着皮甲的胡人匆匆跑过来,随着云初,何远山一起去了集市方向。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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