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寻回的儿子,辞职去当网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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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淡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隋人与唐人一脉相承,就像同一棵树上长的两只果子,他们迟早会有一天忘记彼此的仇恨,融为一体。”
方正又从袖子里掏出一份文书道:“消息传入京师,陛下勃然大怒,遣武候大将军梁建方、右骁卫大将军契苾何力为弓月道总管,右骁卫将军高德逸、右武候将军薛孤吴仁为副,发秦、成、岐、雍府兵三万人及回纥五万骑以讨之……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哼,略懂,略懂!”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云初实在没有面对一群大唐土著裸男说话的勇气,借口看行军灶烧好了没有,快速与这群野人拉开了距离。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云初忙着干活的时候,娜哈玩腻了白石头,就不断地往云初的背上爬,她喜欢往哥哥的耳朵眼里吹气,更喜欢用她缺少了两颗牙的嘴巴咬哥哥的后脖颈子。
再奢侈一些的就会用轻薄的白纱,以及各种颜色的纱做成飘带,穿过胳肢窝绑起来从后背垂下,这样一旦开始扭动,那些飘带就会飞起来形成视觉阻碍,让人觉得她们好像穿衣服了,又好像没有穿,非常的引人入胜。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于是,他就自己吃光了准备好的食物,肚子饱饱的,浑身都感觉发烫,他很久都没有这么好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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