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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嗷——”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云初皱皱眉头道:“既然你是比粟特勤的人,他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吧,咱们这一支两百帐的回纥人,多少也算是一股能数得上号的势力,他想什么都不做就控制这些人,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至于他为何记得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更加的简单,云初腰上挂着一枚羊脂白玉雕刻的玉牌,上面刻着“南山新雨落,山涧云初生”这样立意新鲜淡泊的诗句,叫云初生不好听,有点像骂人,只好叫做云初!
老羊皮哈哈大笑道:“狗窝里长大的只会是狗,就算披着一张虎皮也是一条狗。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至于三转军功是个什么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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