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身家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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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云初瞅了一眼羯斯噶身上的伤痕,发现他应该死不掉就去整理自家的帐篷了。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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