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却“逆风翻盘”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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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方正,刘雄,何远山,张安,薛和义,李成义,陈伯安,加上云初,就是吃官衙饭的主力人群,至于门子老兵,以及哑巴马夫,痨病鬼更夫,就只能等前面八个人吃完之后,有剩余的话就吃,没有剩余就不吃。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
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放心,我姐夫明天就带人来了。”
唐刀被一柄弯刀挡住,老羊皮那双清澈的眼睛就在刀锋的后面,里面满是欣赏与赞许。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大唐威名赫赫的武侯梁建方才到沙洲,往常很多年都不见雨水的沙洲,就下了一场暴雨。
云初早就养成的生活习俗不允许他干出这种事,甚至不能想,哪怕脑袋里出现一丝半点这种想法,云初都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是人了。
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你看看,唐人就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男子到了二十岁束发戴冠才算是成年人。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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